证券代码:300024证券简称:机器人公告编号:2025-055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完成了全部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170号文件核准,截至2015年10月 30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47826股,
每股发行价为55.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2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9117015.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960882979.92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5]37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11月30日,公司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兴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浑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兴工支行(账号:7112015450000060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账号:0618160104000617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账号:811290101210009135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沈河支行(账号:3129702615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账号:21050139460100000004)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2021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及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账号:7112015450000060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账号:0618160104000617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账号:811290101210009135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账号:3129702615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账号:21050139460100000004)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注销的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状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
171120154500000608本次注销
阳兴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
206181601040006179本次注销
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
38112901012100091355本次注销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
4312970261543本次注销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
521050139460100000004本次注销
内支行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