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证券简称:红日药业公告编号:2026-060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排名第一位,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两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2.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两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3.通过对信永中和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1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
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
2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淦涛涛,2014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媛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
2023年11月7中国证监会
1淦涛涛警示函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
日浙江监管局计项目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
2024年9月6深圳证券交
2淦涛涛自律监管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日易所行股票审计项目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58万元人民币,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58万元
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对信永中和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考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年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通过对信永中和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经审核,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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