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ST 华谊 公告编号:2026-044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8 号丰联广场 B座 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王忠磊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6年6月25日9:15至9:25;
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6年6月
25日9:15至15:00。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615人,代表股份2577242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890%,其中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股东”)共
计612人,代表股份397241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18%。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21800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57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612人,代表股份397241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18%。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2470087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22%;反对9549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53%;弃权1166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0086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57%;反对9549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53%;弃权1166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5%。
本议案表决通过。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
表决结果:
同意2459596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51%;反对10573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7%;弃权1191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9595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86%;反对10573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7%;弃权1191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466772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136%;反对98671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86%;弃权1179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6771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70%;反对98671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86%;弃权1179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8%。
本议案表决通过。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67674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86%;反对10208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09%;弃权7487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767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20%;反对10208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09%;弃权7487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5%。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议案5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5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724299股。
表决结果:
同意286304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728%;反对98031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781%;弃权129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9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6303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725%;反对98031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781%;弃权1290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91%。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81289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69%;反对8361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3%;弃权1233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128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03%;反对8361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3%;弃权1233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8%。
本议案表决通过。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483098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71%;反对7908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5%;弃权150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3097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605%;反对7908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5%;弃权150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4%。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担保额度、关联人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议案8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8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724299股。
表决结果:
同意287103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741%;反对995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33%;弃权1057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710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739%;反对995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33%;弃权1057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6%。
本议案表决通过。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关联人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议案9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9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724299股。
表决结果:
同意292749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52%;反对9549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7%;弃权8997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274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50%;反对9549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7%;弃权8997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1%。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244755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80%;反对12200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40%;弃权767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755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15%;反对12200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40%;弃权767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1、《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
审议议案11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11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9724199股。
表决结果:
同意26763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720%;反对123989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127%;弃权5621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763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720%;反对123989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127%;弃权5621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武惠忠律师、牛金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