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1证券简称:宝通科技公告编号:2025-043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减持股份
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包志方先生及董事唐宇女士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包志方先生计划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3749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董事、副总经理唐宇女士计划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
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269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包志方先生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0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418.73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包志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包志方先生于2025年10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418.7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权益变动后,包志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8295.0952万股减少至7457.6165万股,持股比例由19.81%变动为17.81%。
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唐宇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唐宇女士于2025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权益变动后,唐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由610.7952万股减少至560.7952万股,持股比例由1.46%变动为1.3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志方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22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包志方先生因
个人资金需求,于2025年10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18.7400万股,持股比例由18.81%减权益变动过程少至17.81%,权益变动达到1%。本次减持后,包志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81%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宝通科技股票代码300031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 418.7400 1.00
合计418.7400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的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的股份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万股)股数(万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876.356518.817457.616517.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55.03513.951236.29512.95
有限售条件股份6221.321414.866221.321414.8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29日至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2025年10月28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司股份不超过83749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计划
2.00%)。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是□否□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说明:上表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减持股数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名称均价(万股)比例(%)集中竞价2025年8月6日
24.18418.73871.00
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交易-2025年10月21日包志方持有的股份(含上大宗交易2025年10月22日17.94418.74001.00市后公司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合计:837.47872.00变动获得的股份)集中竞价
唐宇2025年8月7日28.4050.00000.12交易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8295.095219.817457.616517.81
包志方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73.77384.951236.29512.95
有限售条件股份6221.321414.866221.321414.86
合计持有股份610.79521.46560.79521.34
唐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2.69880.36102.69880.25
有限售条件股份458.09641.09458.09641.0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
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预减持股份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包志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唐宇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