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3证券简称:同花顺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王进先生、于浩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61857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8%)的董事王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72535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95%)的董事于浩淼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64926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83%)的股东杭州凯士顺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士顺”),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6月8日-2026年9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40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王进先生、于浩淼先生,股东凯士顺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1)于浩淼:担任公司董事;
(2)王进:担任公司董事;
(3)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
1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单位:股持股总数占公股东持股总数限售股份无限售股份司总股本比例
于浩淼372535832794018693133974.95%
王进261857151963928665464293.48%
凯士顺664926210664926218.8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2.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股份占股本比例
于浩淼12195000.16%
王进12195000.16%
凯士顺16260000.22%
合计40650000.54%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履行情况
(1)于浩淼、王进承诺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2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凯士顺承诺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浩淼先生、王进先生、凯士顺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1.于浩淼先生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32.王进先生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3.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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