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3证券简称:同花顺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一楼会议
1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812名,所持(含代理)股份522830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6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名,所持(含代理)股份
485588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8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2名,代表股份37242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07人,代表股份37366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47%。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275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反对54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弃权25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2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7286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5%;反对54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25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吕崇华和姚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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