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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
批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2025年2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严格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执业质量等事项。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与讨论,重点关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及关键审计事项,督促其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监督及履职评价等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胜任能力,严格按照执业准则规范执行审计程序,按时保质完成了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