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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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专项报告 1-8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041号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币事务特产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3月18日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23,85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5.5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242,818.4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757,177.0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3月3日对上述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5)0200003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总额 279,999,995.50
2 减:保荐承销费 4,716,981.06
3 其他发行费用及税费 1,525,837.41
4 募集资金净额 273,757,177.03
5 加:利息收入 2,042,818.54
6 减:补充流动资金 275,799,995.57
7 银行手续费支出 0.00
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025年3月24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金额275,799,995.57元(含利息收入)转至公司基本户中,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在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5年3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3502952110 0.00 已于2025年4月16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日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日。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3月1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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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Renewal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this,rcnewaL
姓名:李海南证书编号:310000061321
证书编号:No.ofCertificate 310000 081321
批准注册协会:Authorized InstituleofCPA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证日期:Date of Issuance 2017 年/y05 月/m 16 日/d
年 月 日ly /m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