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钢研高纳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已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情况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及其
下属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3亿元,其中与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国创”)发生关联销售金额预计1500万元。
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本次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情况
2025年,因公司业务发展,与钢研国创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商品及提供劳
务业务有所增加,公司拟对前述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发生金额追加2500万元。本次追加额度后,公司与钢研国创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业务预计额度由1500万元增至4000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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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联交2025年截至披露上年关联交本次追加交易关联人易定价预计金日已发生发生易内容预计额度类别原则额金额金额钢研国际新材料销售商市场价
销售创新中心(深圳)品及提150025009850格有限公司供劳务
(二)审议程序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曹爱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额度追加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毕中南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 8 号中天元物流中心 B 栋三层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前沿新材料制造;前沿新材料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经营范围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的公司经查询,钢研国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钢研国创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2、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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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9月30日/2025年前三季度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总资产3070434509净资产2799130139
净利润-2009-2852营业收入130212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追加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业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且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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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生额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截至目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追加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事项属于正常
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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