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立信在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共为700余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该议案已于2025年12月22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合规有效,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完整、及时、准确。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