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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035证券简称:中科电气公告编号:2024-023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的审批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电气”)为更好地实施公

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云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科星城”)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于2023年10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3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上述子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其中,公司拟为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云南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

过120亿元,分配到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由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配;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或上述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详情如下:

11、公司为湖南中科星城向工商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类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借款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公司为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向华夏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类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的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公司为湖南中科星城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类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湖南中科星城违约而给中国银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中国银行有权就所涉主债

2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中科电气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云南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323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5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工商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华夏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3、《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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