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证券简称:中科电气公告编号:2025-054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的审批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电气”)为更好地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
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云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科星城”)、中科星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香港)”)、中科星城苏哈尔新材料科技(自贸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苏哈尔”)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于2025年8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9月15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上述子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其中,公司拟
为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云南中科星城、中科星城(香港)、中科星城苏哈尔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分配到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由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配;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
中科星城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或上述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贵州中科星城向工商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类业务所发生的债务
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借款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云南中科星城、中科星城(香港)、中科星城苏哈尔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50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16%,其中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实际
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0350万元;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为公司实
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工商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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