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科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489.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8元,共计募集资金53288.3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2.1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486.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4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354.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
43030003号)。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1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110.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20元,共计募集资金2206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0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819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保荐费、承销费增值税进项税额136.19万元已由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以自有资金补足)。另减除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8141.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354.72
项目投入 B1 50607.92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48.60
项目投入 C1 1346.97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9.24
项目投入 D1=B1+C1 51954.89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67.8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267.6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67.67
差异 G=E-F 0.00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18141.5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60707.30
2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4.05
项目投入 C1 11783.52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90
项目投入 D1=B1+C1 172490.82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8.9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5819.7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19.70
差异 G=E-F 45500.00
注:差异系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5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1、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原名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
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乡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为保荐机构,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的保荐协
3议终止,国信证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2021年10月14日至19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与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珍珠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专户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30501783836000004787811138.251.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
限公司宁乡支行料及1万吨石墨化加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363028880130000312244865543.37建设项目
司岳阳开发区支行
合计12676681.62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募集资金专户余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额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3050166098609188888435014.42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
限公司岳阳市分行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33401808020670761160956.62年产3万吨锂电池负极
限公司岳阳分行
材料及4.5万吨石墨化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363028880130002567301601039.25加工建设项目
司岳阳分行
合计3197010.2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设备等投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湖南中科星城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自2022年12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负极材料产能得到有效扩充,公司出货规模
以及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近年来负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区,用电成本相较于公司其他生产基地偏高,为提高募投项目盈利水平,公司对募投项目产品品类进行了优化调整。为有效解决上述优化调整所导致的部分工序产线设备利用率不高的
5问题,公司拟将该部分产线设备从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中予以调减,由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后续公司将结合各负极材料生产基地的建设需求,将上述设备在公司相关子公司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充分发挥该等产线设备的价值。本次调整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锂电池负极材料产品的产能规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本次拟从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中调减的相关工序产线设备涉及投资金额79507484.01元,将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南中科星城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该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该募投项目规模变动情况已于2024年12月2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并发布公告于2025年1月13日经股东大会表决后通过该项决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附件: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2354.7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46.97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954.89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承诺投资计投入金额进度(%)(3)=可使用状态日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总额(1)金额效益预计效益
变更)总额(2)(2)/(1)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
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否6240.416240.410.006255.02100.232022/3/31不适用不适用否造项目
1.5万吨锂电池负极
材料及1万吨石墨化否36114.3136114.311346.9735688.8798.822021/8/313028.29否否
加工建设项目[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0000.0010000.000.0010011.00100.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52354.7252354.721346.9751954.893028.29
72024年下半年,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以及储能市场需求的带动,负极材料行业产销量保持增长态势,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负极行业新增产能大于需求增长,行业竞争愈发激烈,负极材料产品价格呈现下降趋势。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盈利能力有所增强,但本期项目仍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公司2020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
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金洲新区泉洲北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中科星城负极业务快速发展,原计划实施地点难以满足本募投项目对空间等特定配套环境条件的要求,同时基于公司新能源材料事业部整体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和长沙市湘江新区地域区位优势,进一步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和人才吸引力度,中科星城租用中科星城科技的办公楼作为该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具体地点为长沙市湘江新区泉水路与金菊路交汇处亿达中建智慧科技中心3号栋。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2019年12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金合计人民币5358.1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3010004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该项目已完工投产,投资进度未达100.00%,主要系部分设备分段支付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8附件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8141.5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783.52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2490.8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资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进度(%)(3)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总额(1)入金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
部分变更)总额=(2)/(1)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
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否80000.0080000.006314.3659407.3374.26[注]2022/12/314491.47否否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年产3万吨锂电池负极
材料及4.5万吨石墨化否91141.5791141.575469.1666057.1072.48[注]2022/12/316064.81否否加工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47000.0047000.000.0047026.39100.0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218141.57218141.5711783.52172490.8210556.28
92024年下半年,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以及储能市场需求的带动,负极材料行业产销量保持增长态势,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负极行业新增产能大于需求增长,行业竞争愈发激烈,负极材料产品价格呈现下降趋势。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盈利能力有所增强,但本期项目仍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1、公司2022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59826.4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251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3年度,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针对该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支出金额为145.16万元。
101、公司2022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4月17日,湖南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公司2023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金,同意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4月18日,湖南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3、公司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600.00万元、249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该项目厂房主体及主要产线已建设完成并陆续投产,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系部分工程尾款、设备分段支付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11(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杨逸飞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2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