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证券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23158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2、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及《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具体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00%的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11.40万股。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
2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三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即考评结果达到“C”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
×50%+个人层面归属比例(Z)×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Am) 营业收入(Bm)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11亿元100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归属比例(X)
A≧Am X1=100%
净利润(A) 80%≦A/Am<100% X1=A/Am
A/Am<80% X1=0%
B≧Bm X2=100%
营业收入(B) 80%≦B/Bm<100% X2=B/Bm
B/Bm<80%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X1*50%+X2*50%
注:1、上述考核期内的“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下同;
2、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债券或现金购买资产等影响净利润的行为,则上述行为及行为对应产生的相关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纳入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范畴(下同);
3、上述“营业收入”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下同;
4、计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不保留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后的计算结果,下同。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
(2026)审字第 70028143_B01号),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A)为 1089574323.08元,营业收入(B)为 9639167832.52元。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X=X1*50%+X2*50%=1089574323.08/1100000000*50%+9639167832.52
/10000000000*50%=98%
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68名激励对象因2025年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共计作废94560股。
(三)因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
鉴于 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70%。
该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初始计划归属5200股,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结果作废104股后,再根据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结果,另行作废765股,本次实际归属
4331股。
综上,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作废209325股。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
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转入下个归属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
4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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