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6-084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7 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深圳新宙邦科技大厦 16层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8人,代表股份 324478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4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人,代表股份 285058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1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2人,代表股份 39419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4人,代表股份 39677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57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2人,代表股份 39419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88%。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部分董事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278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
反对 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13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77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77%;反对 6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3%;弃权 135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276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8%;
反对 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145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75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09%;反对 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1%;弃权 145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王璟律师、段博文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