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鉴证报告
2025年12月31日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9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8143_B02号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8143_B02号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倩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巧云中国北京2026年3月20日
2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36号)》文的注册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7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970000000元,扣除发行的券商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7521865.2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52478134.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73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7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17521865.27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52478134.73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291213386.26
减: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352552401.76
减:手续费7683.61
加:收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银行36310204.89存款利息收入
3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1085650488.35
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59364379.64
减:2025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250000000.00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9364379.64
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291213386.26元,已经于2022年
10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57118_B0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油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开户银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每一专户签署一份监管协议。
4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账户类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12月31日余别额
兴业银行坪山338330100100002211募集资1952478134.73已销户支行金专户中国银行坪山募集资
754976203428已销户
支行金专户建设银行坪山4425010001660000177募集资
2已销户支行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募集资
4000022029201490264已销户
坪山支行金专户交通银行坪山4430665080130063507募集资
007571129.93支行金专户
中信银行坪山募集资
8110301011300646229已销户
支行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1401007880140000311募集资已销户银行淮安分行1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
1205017650010000112募集资
股份有限公司5已销户金专户天津油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募集资股份有限公司13870101040014105已销户金专户明溪县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募集资
4161401001003535771793249.71
分行武昌支行金专户
1952478134.7
合计39364379.64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5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均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保荐人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6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其中,于交通银行坪山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7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5247.8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9.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2941.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入项目可行调整后项目达到预截止报告期末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诺本年投入计进度(%)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投资总额定可使用状累计实现的分变更投资总额
(1金额投入金额(3)=(2)的效益计效益生重大)2/1态日期效益(如有)()()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否50000.0050000.00-51235.48102.47%2024/12/315040.835040.83否否添加剂项目”
2、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
否38000.0038000.00-38066.20100.17%2024/9/30-2302.83-6031.65否否
材料项目(一期)
3、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否46000.0046000.000.4046495.91101.08%2024/5/3135356.2858433.49是否
目(二期)”
4、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否26000.0026000.00307.551888.807.26%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材料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否35247.8135247.811.0735255.23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95247.81195247.81309.02172941.6288.58%-38094.2857442.67--
1、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于2025年1月逐步进入投料试生产阶段;2025年部分产品目前仍处于投产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坡阶段,规模化效应还未完全释放。
2、“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于2025年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叠加行业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行的因素,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121.3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57118_B06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前期投入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相关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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