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给予
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明,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诺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7日,上海诺牧持有的合计 4799.2 万股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数知”)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占*ST 数知总股本的比例为
4.1%,交易金额合计为 6560.03万元。2021年 12 月 13日,*ST
数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海诺牧的上述减持发生在*ST数知被立案调查期间。上海诺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5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
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
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