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鹏盛 A 专审字[2024] 00008 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目录
1、专项审计说明·····································································1
2、附表··················································································3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
号同心大厦21层21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82949959传真:0755-82926578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鹏盛 A 专审字[2024] 00008 号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公司)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朗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朗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朗科科技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
1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我们认为,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朗科科技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海强
中国·深圳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学军
2024年4月1日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占用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核算的2023年期初2023年度占用累2023年度资金2023年度偿还2023年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的关联关系会计科目占用资金余额计发生金额占用的利息累计发生金额占用资金余额非经营性占用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非经营性占用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往来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核算的2023年期初2023年度往来累2023年度往来2023年度偿还2023年期末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的关联关系会计科目往来资金余额计发生金额资金的利息累计发生金额往来资金余额经营性往来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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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806.28 1399.69 118.38 5324.36 0.00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mited业非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非经营性往来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高管关联应付账款不适用728.74635.64采购经营性往来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山西算芯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小股东关联其他应收款不适用1767.24359.21项目合作经营性往来
总计---3806.283895.67118.385324.36994.85-本表已经下列人士批准。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