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本预案如下: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47597.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25964.09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9639436.82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30259640.94元,按照相同规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025964.09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2755254.93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755254.93元。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200400000股。
3、公司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20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
0.7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28000.00元;资本公积金
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的股份回购;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
14028000.00元,公司2025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14028000.00元,占2025年
1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67%。
5、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4028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27147597.87-99248761.85-43764196.3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6724117.8024869001.3317867285.38
营业收入(元)1239789709.45829498689.301087597455.9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269639436.8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162755254.93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14028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38621786.76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4028000.00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89460404.51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2.83%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028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
2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定期)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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