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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娱乐: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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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娱乐”)的委托,指派李彩霞、郭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星辉娱乐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本次股东会由星辉娱乐董事会根据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星辉娱乐董事会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刊登了《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下午2: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2号星辉中心26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星辉娱乐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星辉娱乐董事会在2026年3月31日刊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后,2026年4月17日,星辉娱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2董事会决定2026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2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因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生调整,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日,持有公司30.77%股份的股东陈雁升先生向星辉娱乐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修订稿)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加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星辉娱乐董事会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刊登了《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星辉娱乐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已就取消部分议案的事项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陈雁升先生持有星辉娱乐股份比例超过1%,已在本次股东会召开10日前将临时提案提交星辉娱乐董事会,本次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和新增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星辉娱乐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均为截至2026年4月2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星辉娱乐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404977801股,占星辉娱乐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530%(截至股权登记日,星辉娱乐总股本为124419840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库存股

1411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下同)。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星辉娱乐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投票的股东共计567人,代表股份数21000211股,占星辉娱乐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0%。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星辉娱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

1、《<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表决结果:

同意421018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56%;

反对4241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8%;弃权

7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9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573%;反对4241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63%;弃权7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4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64%。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表决结果:

同意420851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65%;

反对438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5%;弃权

7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22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077%;反对438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98%;弃权7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5%。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420498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37%;

反对4302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9%;弃权

11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870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466%;反对4302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50%;弃权11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84%。

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表决结果:

同意420697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3%;

反对4264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0%;弃权

10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06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000%;反对4264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5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01%;弃权10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9%。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回避表决。同意25246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069%;反对484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66%;弃权11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6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392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693%;反对484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38%;弃权11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69%。

6、《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420021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6%;

反对4885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0%;弃权

10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4%。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39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730%;反对4885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85%;弃权10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5%。

7、《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419988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反对480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2%;弃权

11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360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6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62%;反对480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46%;弃权11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92%。

8、《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卢醉兰回避表决。同意2387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70%;反对5977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39%;弃权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7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70%;反对5977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39%;弃权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1%。

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42108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14%;

反对436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1%;弃权

5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45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87%;反对436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85%;弃权5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28%。

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

同意41497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80%;

反对10628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0%;弃权

3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3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598%;反对10628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185%;弃权3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7%。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本页无正文,是本所《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的签署页)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签字律师:

李彩霞

负责人:签字律师:

程秉郭佳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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