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完善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依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由公司聘任后,每年可领取8万元津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报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在公司身兼数职者(包括担任公司、子公司职务),按较高职务所对应的薪酬标准领薪,不累加计算。
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绩效薪酬,因公司业务发生的正常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经费中支出。
五、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