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5证券简称:华力创通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至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层101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小离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86235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39%。
(二)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0人,代表股份4790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7%。
(三)总体出席情况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为580人,代表股份191025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7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为572人,代表股份5810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9%。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21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4%;反对3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
弃权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18%;反对3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97%;弃权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4%。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12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6%;反对3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
弃权10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97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52%;反对3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81%;弃权10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6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1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3%;反对3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
弃权1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96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749%;反对3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81%;弃权1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7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19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4%;反对2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8%;
弃权1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4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3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09%;反对2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0908%;弃权1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554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2%;反对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
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39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70%;反对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95%;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31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556%;反对4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16%;
弃权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73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49%;反对4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6%;弃权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5%。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高小离、王琦、王伟、吴光跃、刘鹏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526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387%;反对3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8%;
弃权1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2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07%;反对3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29%;弃权1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64%。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岳冬雪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96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9%;反对3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2%;
弃权1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88%;反对3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98%;弃权1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3%。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537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1%;反对3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弃权1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21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76%;反对3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10%;弃权1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4%。
5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8860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14%;反对2274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6%;
弃权1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15%;反对2274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24%;弃权1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8860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09%;反对2277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0%;
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778%;反对2277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889%;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03《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8860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7309%;反对2277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0%;
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778%;反对2277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889%;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34%。
表决结果:通过。
10.04《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8853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55%;反对2385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9%;
弃权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144%;反对2385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579%;弃权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7%。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80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5%;反对4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8%;
弃权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65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35%;反对4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22%;弃权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4%。
7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572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3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弃权1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57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37%;反对3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24%;弃权1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68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5%;反对3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4%;
弃权1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155%;反对3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0%;弃权1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8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66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2%;反对4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5%;
弃权1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742%;反对4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76%;弃权1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63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5%;反对4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8%;
弃权9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4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174%;反对4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66%;弃权9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04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29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6%;反对3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9%;
弃权1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
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1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88%;反对3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9%;弃权1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4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32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3%;反对3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4%;
弃权1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1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856%;反对3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43%;弃权1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74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2%;反对3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4%;
弃权1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8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68%;反对3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61%;弃权1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7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
10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0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87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0%;反对3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1%;
弃权2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7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05%;反对3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23%;弃权2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7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08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40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8%;反对3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0%;
弃权19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5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337%;反对3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23%;弃权19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4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537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2%;反对3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9%;
弃权1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11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21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93%;反对3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00%;弃权1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0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6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6%;反对3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
弃权1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46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99%;反对3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4%;弃权1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97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5%;反对3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
弃权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2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12%;反对3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18%;弃权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
12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7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9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6%;反对3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4%;
弃权1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2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29%;反对3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83%;弃权1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80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7%;反对3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
弃权1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65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03%;反对3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03%;弃权1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1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66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4%;反对3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5%;
弃权1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811%;反对3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95%;弃权1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9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538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0%;反对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9%;
弃权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23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68%;反对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11%;弃权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190475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7%;反对3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3%;弃权166300
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9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205%;反对3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74%;弃权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孙言律师、陈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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