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担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2025年4月18日因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谢波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生于1976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独立董事任期为2022年4月-2025年4月。
2004年7月-2008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担任讲师;2008年7月至今担任中
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2009年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10年1月-2021年4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财税电子化研究所副所长、执行所长;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税收研究所副所长。
曾获中国税务学会颁发的2014年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6年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第七次全国税收学术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2019年3月,谢波峰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
训结业证,并于2023年12月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在任
期内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应参加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参亲自出委托出席缺席两次未出次数席次数加会议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谢波峰席会议
110100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220—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时召集和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本人的财务专业技能,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首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小组就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首次沟通,会前,本人提前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并掌握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规划,会上就重要审计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会后积极跟进审计工作进展;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的共6项议案,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管理层做出积极沟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220—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作为独董专门会议的召集人,按时召集和出席独董专门会议。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董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13项议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本次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拟聘任人员任职条件、工作经历均符合任职要求,不存在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定期了解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状况,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沟通等事宜,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多次充分沟通与交流。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参加独董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或远程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本人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结合自身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询问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人任期已于2025年4月18日届满,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祝愿公司业绩蒸蒸日上、再创辉煌。
四、其他事项
1、2025年在任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2025年在任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5年在任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波峰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