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盛宝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生于1964年7月,1998年获得复旦大学MBA学位,2004年获得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5年4月-2028年4月。
1993年7月-1999年7月担任深圳市社会保险局科长职务;1999年7月-1999年12月担任深圳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月-2004年6月担任广东深天
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4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13年3月,本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并于2016年8月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在任期内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应参加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参亲自出委托出席缺席两次未出次数席次数加会议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盛宝军席会议
541500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440—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共计参与了4次日常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就2025年度内控审计、财务报表审计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定期了解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工作状况,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就相关工作进行询问、监督、检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与管理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就2025年度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财务报表审计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督促公司按时提交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或远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机会,对公
司进行现场或远程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此外,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询问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持续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动向、特别是涉及公司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相关违规案例,督促公司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
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1、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盛宝军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