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300048证券简称:合康新能编号:2026-00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29日,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康新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12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12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12月29日)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上述核查对
象出具的书面承诺,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导致所持股份变动,其中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导致所持股份变动及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形势独
立判断自行做出的决策,且交易时点均在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在交易时点未获知有关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56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信息,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和/或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
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