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证券简称:合康新能编号:2025-09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剑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285277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839%。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8995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282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19%;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8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5092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5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
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1044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59%;反对4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6%;
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858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620%;反对4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22%;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4885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08%;反对16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1%;
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3385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63%;反对16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79%;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06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112%;反对26177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62%;
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878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917%;反对26177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606%;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520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40%;反对172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5%;
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333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97%;反对172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6%;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065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118%;反对2606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70%;
弃权1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880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937%;反对2606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118%;弃权1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
表决结果:通过。
6、逐项表决《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11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286%;反对26137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0%;
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928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78%;反对26137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65%;弃权26800股(其
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表决结果:通过。
6.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11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286%;反对26136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9%;
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928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78%;反对26136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64%;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表决结果:通过。
6.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113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283%;反对26138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3%;
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927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65%;反对26138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79%;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表决结果:通过。
6.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59113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283%;反对26137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3%;
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927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65%;反对26137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77%;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表决结果:通过。
6.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52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45%;反对16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5%;
弃权59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333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17%;反对16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7%;弃权59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尔康、王天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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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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