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证券简称:福瑞医科公告编号:2026-001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会议的参会登记日: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中海广场中楼35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9人,代表股份53375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4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8595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4779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2人,代表股份6629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849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股份4779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9%。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
2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2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5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6%;
反对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2.00《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提案2.01、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2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5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6%;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提案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3同意53282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5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6%;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提案2.03、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2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5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6%;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提案2.04、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78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1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7%;
反对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8%;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4提案2.05、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2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5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6%;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提案2.06、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64%;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提案2.07、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2%;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64%;
反对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9%;弃权2700
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07%。
提案2.08、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64%;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提案2.09、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64%;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提案 3.00 《关于公司发行 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同意65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64%;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提案 4.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公司本次发行 H股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64%;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提案5.00《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64%;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提案 6.00《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850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64%;
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提案 7.00《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7.01《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98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09%;
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2%;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7.02《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98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09%;
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2%;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8总数的0.1539%。
7.03《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98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09%;
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2%;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提案 8.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对外担保管理规范(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98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09%;
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2%;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8.02《关联方交易管理规范(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98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同意65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09%;
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2%;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8.0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98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09%;
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2%;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8.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98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09%;
反对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2%;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提案 9.00 《关于公司聘请 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2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4%;反对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
10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1%;
反对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5%;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
提案10.0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00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5%;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4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86%;
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5%;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提案11.00《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00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5%;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4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86%;
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5%;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提案12.00《关于办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1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99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2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60%;
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5%;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5%。
提案1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同意选举徐联义、花醒鸿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选举黄炜燊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早于公司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则顺延至下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选举徐联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股份数:
51165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87%;
13.02.候选人:选举花醒鸿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股份数:
51165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89%;
13.03.候选人:选举黄炜燊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股份数:
51151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选举徐联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股份数:
4418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555%;
13.02.候选人:选举花醒鸿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股份数:
441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570%;
1213.03.候选人:选举黄炜燊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股份数:
4404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47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丰辰、曹瀚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
资格、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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