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0证券简称:世纪鼎利公告编号:2025-061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
五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代表共19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7825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6195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63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63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9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63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54%。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晨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叶滨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1392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36%;反对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2%;
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反对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9%;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叶滨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含子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1408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34%;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4%;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41%;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140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03%;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4%;
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09%;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140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03%;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4%;
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09%;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表决结果:同意31408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34%;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4%;
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41%;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1408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34%;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4%;
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41%;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140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03%;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4%;
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09%;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1428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58%;反对6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1%;
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3%;反对6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2%;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142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27%;反对6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1%;
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41%;反对6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2%;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139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82%;反对6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2%;
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84%;反对6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27%;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140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66%;反对6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2%;
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71%;反对6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2%;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叶滨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140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03%;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4%;
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09%;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叶滨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140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03%;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4%;
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09%;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叶滨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1407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00%;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4%;
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06%;反对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叶滨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1425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64%;反对6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6%;
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78%;反对6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6%;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叶滨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1428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58%;反对6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6%;
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3%;反对6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6%;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叶滨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1428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58%;反对6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6%;
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3%;反对6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6%;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川特驱五月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叶滨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1436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07%;反对6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7%;
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26%;反对6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3%;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173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4%;反对6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
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0%;反对6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6%;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闫哲律师、巫晓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