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3、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数量为3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2人。
7、业务信息:2025年度,广东司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3529.21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2194.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160.34万元。
2025年度,广东司农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49家,主要行业
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
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
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司农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问
题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广东司农按照工作进度,投入足够的审计人员,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2026年3月4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第二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25年度审计初步结果、财务报表分析、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
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3、2026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进行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次沟通,对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已审财务报表进一步调整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所述事项无异议。同日,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