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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050证券简称:世纪鼎利公告编号:2025-024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代表共2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9001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6187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1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56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82%;反对2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弃权1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35%;反对2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3%;弃权1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593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3%;反对2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5%;

弃权1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127%;反对2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18%;弃权1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5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594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97%;反对2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1%;

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625%;反对2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5%;弃权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59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57%;反对2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1%;

弃权1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203%;反对2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6%;弃权1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55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6%;反对2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4%;

弃权1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225%;反对2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75%;弃权1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许泽权先生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42892股)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98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1%;反对3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5%;

弃权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433%;反对3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41%;弃权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512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1%;反对2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8%;

弃权2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195%;反对2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06%;弃权2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99%。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613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0%;反对2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5%;

弃权1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13%;反对2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6%;弃权1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81%。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许泽权先生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42892股)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980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5%;反对2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4%;

弃权1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861%;反对2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24%;弃权1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55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0%;反对2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1%;

弃权1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078%;反对2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5%;弃权1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4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538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8%;反对2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1%;

弃权1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614%;反对2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2%;弃权1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晨明先生、刘春斌先生、孙景权先生、宫义

先生、董斯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选举吴晨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9619046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7.16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7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2%。

表决结果:吴晨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刘春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61904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6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

表决结果:刘春斌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孙景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619346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6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6%。

表决结果:孙景权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宫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619046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6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7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3%。

表决结果:宫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董斯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619050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1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表决结果:董斯荣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曲成辉先生、葛永利先生、王金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01选举曲成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619044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6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5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表决结果:曲成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葛永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619045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6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表决结果:葛永利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王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619049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6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0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表决结果:王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侯福征先生、宋桂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01选举侯福征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9619343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6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4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8%。表决结果:侯福征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02选举宋桂良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961934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6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4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9%。

表决结果:宋桂良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闫哲律师、巫晓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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