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证券简称:琏升科技公告编号:2026-031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琏升科技”)控股孙公司
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琏升”)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自然
人叶鹏先生(下称“增资方”或“投资人”),由其以货币方式向眉山琏升增资人民币100000000元,获得眉山琏升增资后4.6294%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琏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琏升”)放弃本次增资之优先认购权。
2、本次增资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一、本次交易概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融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同意眉山琏升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自然人叶鹏先生,由其以货币方式向眉山琏升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获得眉山琏升增资后4.6294%股权,眉山琏升与增资方签署并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法律文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琏升放弃本次增资之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眉山琏升的注册资本将由97340万元增至102065万元;天津琏升对眉山琏升的持股比例将由92.46%稀释至88.18%,眉山琏升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叶鹏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
2、叶鹏先生未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叶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24MAC8H78L0D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1月10日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四川丹棱经济开发区A区)兴欣大道1号;四川省眉山市注册地址
丹棱县齐乐镇(丹棱经开区A区)工业大道5号法定代表人蒋万昌
注册资本96867.50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经营范围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兴丹基金对眉山琏升前次增资中尚余1000万元增资款(对应注册资本472.5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2、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增资后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出资比例(万元)(万元)
天津琏升科技有限公司9000592.46%9000588.18%
丹棱县创新产业振兴基金合伙企45004.62%45004.41%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兴丹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28352.91%28352.78%业(有限合伙)叶鹏00%47254.63%
合计97340100%102065100%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3、经营情况
眉山琏升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79258.34181456.11
负债总额152654.47159138.32
应收账款1851.681406.74
净资产26603.8722317.79
2025年1-12月2026年1-3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8202.932479.76
净利润-34046.50-6292.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8.37-1882.85
4、本次增资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基于眉山琏升当前所处发展阶段及行业特点、市场定位等因素,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眉山琏升本次增资价格为2.12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拟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相关方
1、投资人:叶鹏
2、目标公司: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任何一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或“各方”)(二)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安排
1.1协议各方同意,叶鹏以2.12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00万元(“增资款”),认购目标公司4725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在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02065万元。增资款中,4725万元作为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275万元作为溢价进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1.2本次增资前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为:
增资前增资后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出资比例(万元)(万元)
天津琏升科技有限公司9000592.4646%9000588.18%
丹棱县创新产业振兴基金合伙企45004.6223%45004.41%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兴丹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28352.9125%28352.78%业(有限合伙)
叶鹏00%47254.63%
合计97340100%102065100%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本次投资价款的支付
2.1投资人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向目标公司缴纳全部本次增资款,首批增资
款3000万元应于2026年5月31日前缴纳至目标公司。
2.2本协议生效且目标公司收到投资人全额缴付的增资款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
目标公司应就注册资本增加相关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各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和签署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以便相关方办理登记事宜。
各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3、公司治理
投资人同意,就本次增资相应修改目标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应股东名册、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条款。
4、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守约方。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上述补偿包括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但该补偿不得超过协议各方的合理预期。
5、协议生效
协议于各方签署(其中自然人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之日成立,自目标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六、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本次眉山琏升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人,有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超高效异质结领域的战略布局。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眉山琏升融资发展规划,眉山琏升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人叶鹏先生,将扩充其资本实力,进一步夯实公司光伏产业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出资额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等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眉山琏升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从长远来看,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