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证券简称:琏升科技公告编号:2026-060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沈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根据公司现行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沈阳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附:沈阳先生简历
沈阳先生,1985年5月生,中国国籍,致公党党员,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江苏国瓷泓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6年4月至今任公司组件事业部总经理,现任琏升智造科技(眉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沈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沈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