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证券简称:航宇微公告编号:2026-023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15:00,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唐家东岸
白沙路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颜志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5人,代表股份1460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2人,代表股份14599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3人,代表股份5082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0人,代表股份5056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
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5%;
反对3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4%;弃权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97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39%;反对3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19%;弃权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4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9%;
反对3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弃权2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46%;反对3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70%;弃权2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8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2%;
反对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弃权2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8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95%;反对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79%;弃权2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4%;
反对3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9%;弃权2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141%;反对3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33%;弃权2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7%;
反对3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1%;弃权3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635%;反对3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82%;弃权3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8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2%;
反对3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弃权30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3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464%;反对3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17%;弃权30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2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2%;
反对3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3%;弃权2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954%;反对3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71%;弃权2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7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