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证券简称:航宇微公告编号:2026-006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1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5:00,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唐家东岸
白沙路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颜志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9人,代表股份115753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1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9人,代表股份
115753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8人,代表股份9849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8人,代表股份9849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
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006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47%;
反对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6%;弃权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158%;反对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70%;弃权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