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成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成龙,生于1989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民建会员。曾任职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出具《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勤勉履
1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材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董事姓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名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会次数王成龙30300否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发挥相应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作用,助力公司提升内控管理,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与研讨,坚持独立履职、不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影响,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建议。同时,持续跟踪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实施效果,监督董事会决策落实情况,依法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多次参加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现场及线上沟通会。本人与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
2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
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前,认真研读材料、充分了解相关背景,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审慎发表意见;审议过程中坚持公正立场,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当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学习证监会、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积极参加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围绕公司治理、风险防控、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独立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履职共计4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综合运用电话、线上沟通、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执行情况,及时跟进重大事项进展。凭借自身专业能力与管理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客观。
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沟通高效顺畅、配合主动到位,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及时报送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相关信息,为本人依法、规范、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
3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慎核查与严格监督。经核查,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错报、漏报及虚假记载情形,财务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改聘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积极为公司董事会民主决策建言献策,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4独立董事:王成龙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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