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证券简称:鼎龙股份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3255债券简称:鼎龙转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696454.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4514978.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451497.86元,加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
1478986379.2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64049859.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38282591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
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不送-1-股。现暂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8282591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3828259.1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测算。
4、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的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4488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0009045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5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7448800股的注销事宜。基于前述情况,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
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50009045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243837304.1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83%。
5、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3828259.10047012104.95
回购注销总额(元)150009045.00020001063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20696454.43222007881.42390066787.24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62445623.49382149323.21318879108.62
营业收入(元)3337642949.462667127862.202721483697.38
-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2093504948.22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564049859.94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40840364.05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50019681.96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377590374.3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490860046.01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63474055.32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13.33%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90860046.0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3-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