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证券简称:万邦达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0.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2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本次调整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4.05亿元人民币,其中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0.25亿元。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8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
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万邦达”)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在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如下调剂:
单位:万元截至本公调剂方被担保担保总额剩余担调整后担剩余可用调整额度告日担保向方度保额度保额度担保额度余额晋纬环
调出方08000-8000000保吉林万
调入方00+8000800000邦达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属于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在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内部调剂,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万邦达与长江联合金租开展的8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担保额度占被担保方最本次新是否担保方持股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最担保方被担保方近一期资产增担保关联比例担保余额近一期净资负债率额度担保产比例公司吉林万邦
100%88.62%0.0080001.55%否
达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市龙潭区大砬子村二队办公楼303室
法定代表人:王济淮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5月19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吉林万邦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林万邦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3549.6472016.97
负债总额62972.9463824.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62875.4463824.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净资产10576.708192.59
项目2024年1-12月(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019.352015.91
利润总额-3193.53-2400.75
净利润-3193.53-2400.75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6、保证范围:
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或其附属法律文件项下应向债权人(出租人)
支付的任何一笔或一期租金、利息(含租前息、逾期利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融资租赁合同或其附属法律文件被解除、终止或提前加速到期时或在其不生
效、无效、被撤销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向债权人(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利息(含租前息、逾期利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承担的返还财产及损害赔偿责任。
当出租人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或返还租赁物,并\或赔偿损失时,不论承租人是否返还租赁物,也不论租赁物价值是否确定,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仍为全部未付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其他费用等。如债务人(承租人)、保证人向债权人(出租人)支付或赔偿的金额,加上承租人返还予出租人的租赁物价值,超过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超过部分,出租人无息返还予承租人或保证人。
融资租赁合同或其附属法律文件不生效、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时,债务人(承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租人)对债权人(出租人)应该承担的返还财产及损害赔偿责任。
保证人虚假、错误、误导、重大遗漏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陈述、保
证、承诺义务而给债权人(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债权人(出租人)为向债务人(承租人)、保证人追究其责任而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保全费用、保险费用等)。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本保证合同所述的“届满”,包括被债权人(出租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或提前收回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45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28734.8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江联合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