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中创环保: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056证券简称:中创环保公告编号:2025-093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1月14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8日发出相关修正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修正后)》(公告编号2025-071、2025-090)。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特定时间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红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

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人数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出席1646246971016.2053%

现场投票55963465315.4698%其中

网络投票15928350570.7354%

2.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会人数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163278713057.2301%

现场投票4250362486.4946%其中

网络投票15928350570.7354%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58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1%;

反对395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8%;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9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33%;反对395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3%;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92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4%;

反对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8%;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94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70%;反对35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5%;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90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3%;

反对35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4%;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92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02%;反对35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30%;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8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8%;

反对361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9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23%;反对361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3%;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5.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89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8%;

反对360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4%;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90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45%;反对360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1%;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6.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8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8%;

反对361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9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23%;反对361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3%;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7.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86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66%;

反对363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5%;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88114股,98.6251%;反对363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5%;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8.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83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8%;

反对35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8%;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8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44%;反对35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4%;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2%。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9.00关于选举毕克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7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9%;

反对359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8%;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78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1%;反对359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4%;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林沈纬律师、张龙翔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