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简称:中创环保公告编号:2026-020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北京中创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北京中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创”)100%股权转让给湖南青萍之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青萍”),本次标的股权的股转价格为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中创股权,北京中创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年3月16日,公司依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中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为北京中创提供的借款转为公司提供给北京中创的财务资助,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财务资助系历史原因形成,实质为公司对北京中创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6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青泥社区2组138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亮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AL835F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润
滑油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
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次股权转让前北京中创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100%
合计50001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中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湖南青萍之森科技有限公司5000100%
合计5000100%
(二)北京中创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65360788.4154300422.30
净资产-1603624.24-2240314.46
2负债总额66964412.6556540736.76
应收款总额27167329.8227000403.73
2024年年度2025年1-9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3688003.4141386422.68
营业利润-286753.06-368039.28
净利润-543791.30-636690.22经营活动产生的
10098691.20-730498.02
现金流量净额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湖南青萍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四)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经查询,北京中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把为北京中创提供的借款转为公司提供给北京中创的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北京中创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中创根据款项实际到期顺序先后履行还款义务,所有欠款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前足额清偿完毕。
四、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北京中创及其关联方尚欠公司及其关联方款项共计人民币
5521802.06元(大写:伍佰伍拾贰万壹仟捌佰零贰元零陆分)。北京中创应根据款
项实际到期顺序先后履行还款义务,所有欠款最迟于2026年12月31日前足额清偿完毕。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对北京中创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5521802.06元的借款转为公司提供给北京中创的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北京中创应根据款项实际到期顺序先后履行还款义务,所有欠款最迟于2026年12月31日前足额清偿完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3公司将对北京中创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5521802.06元的借款转为公司提供给北
京中创的财务资助,是基于北京中创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整体风险可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
本次转让北京中创100%股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552.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2%,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