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证券简称:中创环保公告编号:2025-062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议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1)。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特定时间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
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15日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红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人数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出席2416978723318.1035%
现场投票55964515315.4725%其中
网络投票236101420802.6310%
2、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人数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240351888289.1283%
现场投票4250467486.4974%其中
网络投票236101420802.6310%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06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79%;
反对1161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0%;弃权
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07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442%;反对1161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3001%;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2.00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40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64%;
反对1232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6%;弃权
2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77%;反对1232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5036%;弃权2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7%。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林沈纬律师、张龙翔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3、其他相关文件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