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证券简称:中创环保公告编号:2026-024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具体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日特定时间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2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红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
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人数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出席1274879249912.6573%
现场投票54691455312.1701%其中
网络投票12218779460.4872%
2.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会人数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126141940943.6821%
现场投票4123161483.1949%其中
网络投票12218779460.4872%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为宁夏中创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28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94%;
反对1249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04%;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0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49%;反对1249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01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为北京中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02%;
反对123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7%;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005%;反对123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959%;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3.00关于公司子公司为江西彰明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7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06%;
反对130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93%;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72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862%;反对130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210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对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85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13%;
反对1292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6%;弃权
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7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919%;反对1292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045%;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林沈纬律师、张龙翔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