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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泽辉)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0 查看全文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泽辉)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陈泽辉)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现将2023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泽辉,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现任广东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汕头市律师协会律师文化建设及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公司独立董事、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

2023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

-1-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泽辉)

大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议董事会各事项,认为各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故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独董姓名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应列席列席次数席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会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次数次数陈泽辉22000否1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3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

应出席的各次会议合计3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议各事项,与其他委员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任期内,尚未涉及须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任期内,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本人参与了任期内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可能损害公

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均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泽辉)

2023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实地考察,并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与中小股东沟通

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本人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3-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泽辉)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独立董事刘宗柳先生回避。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财务信息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披露财务信息的情况。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4-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泽辉)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3年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任期内,不涉及上述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因任期届满2023年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衷心祝愿公司蓬勃发展,骏业日新。

特此报告。

-5-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泽辉)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泽辉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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