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证券简称:万顺新材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3085债券简称:万顺转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1-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5-00020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464760.1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7719.87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707826458.78元,扣除2024年度股利8894481.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3419496.77元、资本公积余额
3615900324.84元;公司实现母公司口径净利润10477198.66元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7719.87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242063441.75元,扣除2024年度股利8894481.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2598438.57元、资本公积余额3611509562.63元。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0476161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47616.16元。若本
-2-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047616.168894481.97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4464760.17-192256407.53-49890316.56
研发投入(元)91303299.7587910193.2891187057.36
营业收入(元)5797407425.246579164614.945370060743.67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13419496.77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42598438.57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7942098.1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42203828.0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7942098.13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270400550.39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52%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3-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在建项目工程进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备查文件-4-(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