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证券简称:万顺新材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3085债券简称:万顺转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1月28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更加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基”)拟将持有的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锵”)51%股权转让给广西铝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西铝基”)、李科。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宇锵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深圳宇-1-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239213656.57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183806098.6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江苏中基为深圳宇锵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前,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其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1100万元,深圳宇锵实际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江苏中基不再持有深圳宇锵的股权,阶段性对其担保将被动形成江苏中基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担保,该项业务实质为江苏中基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具体如下:
担保合同最实际借款担保主债权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担保类型高余额金额期间
工商银行深圳深连带责任2025-5-22至江苏中基深圳宇锵600万元500万元
圳湾支行保证担保2028-5-22
江苏中基深圳宇锵中国银行深圳龙连带责任500万元500万元2025-7-25至
-2-岗支行保证担保2026-7-25
合计1100万元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名称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杜继兴人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640万元统一社会信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
91440300319410490C 住所
用代码社区天健创智天地3栋401
电子及电池材料、五金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的研发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电子及电池材料、五金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的生产。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未审计)
总资产62938002.4674357165.79
负债总额27454422.9839160148.02主要
净资产35483579.4835197017.77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率43.62%52.66%
(母公司财
2024年1-12月2025年1-9月(未审计)务数据)
营业收入55271013.7247715096.09
利润总额-716152.25-335765.17
净利润-994808.75-286561.71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合同最实际借款担保主债权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担保类型高余额金额期间
工商银行深圳深连带责任2025-5-22至江苏中基深圳宇锵600万元500万元
圳湾支行保证担保2028-5-22
中国银行深圳龙连带责任2025-7-25至江苏中基深圳宇锵500万元500万元
岗支行保证担保2026-7-25
合计1100万元1000万元——
(二)担保的影响及后续解决安排
本次对外担保是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阶段性对外担保,实质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已与交易对方在《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广西铝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科关于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该笔担保的后续解决
安排:交易完成后,深圳宇锵应保证在2026年4月30日前,尽最大努力使得江苏中基得以解除上述连带责任担保。在江苏中基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期间,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深圳宇锵应将其持有的子公司宇锵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江苏中基作为反担保措施。如因深圳宇锵原因导致江苏中基的连带责任担保责任未能如期解除,每逾期一日,深圳宇锵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0.01%向江苏中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江苏中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以及江苏中基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4-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3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41.04%。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目前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