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证券简称:万顺新材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3085债券简称:万顺转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5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基”)拟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实施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1-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9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97727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259.99万元,发行费用3246.3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013.6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5-00021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208242.0012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9260.0036013.65
合计247502.00156013.65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013.65万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4298193.39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安徽中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安徽中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安徽中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五)资金来源
-3-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安徽中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六)决策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实施。
(七)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八)收益分配方式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
-4-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安徽中基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
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及安徽中基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5-—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