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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5-24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058证券简称:蓝色光标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3年5月24日15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4日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

2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恒通国际创新园 C9 楼公司会议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文权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共计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82350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7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7257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51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6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196076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9248%。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4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863219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56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竞天公诚”)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股东未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21727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

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2%;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398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6%;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2%;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21718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7%;

反对17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389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17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21718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7%;

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2%;弃权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389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2%;弃权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21727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

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2%;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398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6%;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2%;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762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4%;

反对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43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9%;反对17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8%;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727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

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2%;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398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6%;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2%;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75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

反对17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424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5%;反对17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764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2%;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435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5%;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2%;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764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2%;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435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5%;反对1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2%;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21788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5%;

反对1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459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反对17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2636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040%;

反对9295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2%;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9308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744%;反对9295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053%;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422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8%;

反对5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09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6%;反对53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赵文权先生、熊剑先生、潘安民先生、陈剑虹女士、赵欣舸先生、徐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3.01选举赵文权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9784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1348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赵文权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选举熊剑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9777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1283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熊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选举潘安民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9777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128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潘安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04选举陈剑虹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319777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1283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陈剑虹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5选举赵欣舸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9777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1283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赵欣舸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6选举徐氢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97776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1283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徐氢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志攀先生、闫梅女士、赵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吴志攀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3198240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3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174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吴志攀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选举闫梅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9824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174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闫梅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选举赵国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98240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174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赵国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冯晓女士、朱芸阳女士为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5.01选举冯晓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19548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78997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16%。

表决结果:冯晓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5.02选举朱芸阳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198511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2019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6%。

表决结果:朱芸阳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上述比例合计误差主要系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竞天公诚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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