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证券简称:东方财富公告编号:2026-021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
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
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1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 A股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英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鹏飞先生,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奇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2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
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了解,认为安永华明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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