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证券简称:东方财富公告编号:2025-025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其实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7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6日
6.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870人,代表
51238694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4593%。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865人,代表1333574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48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3人,代表
3943124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79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27人,代表11807450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799%。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1053798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391%;
弃权137199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8%;反对47695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15085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35%;
弃权13719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8%;反对
476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7%。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1049503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308%;
弃权140688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6%;反对4850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14655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3%;
弃权14068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0%;反对
4850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7%。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1049256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303%;
弃权14118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5%;反对48251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1463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95%;
弃权1411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7%;反对
4825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8%。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10505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328%;
弃权14204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2%;反对46084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14761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3%;
弃权14204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2%;反对
4608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6%。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派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3647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4102%;
弃权1336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9%;反对168536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03353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38%;
弃权13367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4%;反对
16853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8%。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025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3439%;
弃权16284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8%;反对173307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99959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93%;
弃权16284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2%;反对
1733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6%。
(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98186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3596%;
弃权170893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5%;反对6696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49524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973%;弃权17089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5%;反对
66961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2%。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4409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202%;
弃权139368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反对55229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14115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08%;
弃权13936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1%;反对
5522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雷丹丹律师和方祥勇律师出席见
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