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
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中联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红旗
路216号天津中环产业园有限公司A楼南门二层。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邓超。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2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3、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810.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96.51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382.9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
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处理5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
2次。
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9次、行政处理9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3次。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立信中联在审计前通过对公司公告的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了解后,于2025年12月9日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立信中联于2025年11月、12月对公司2025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6年1月12日正式进场审计,经过两个阶段的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针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
会成员、独立董事进行重点沟通。
经审计,立信中联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中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中联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