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证券简称:中能电气公告编号:2025-082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14:30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除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外,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2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35053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68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8292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4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131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7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2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131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76%。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131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76%。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325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8%;反对104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弃权75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3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41%;反对104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8%;弃权75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293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106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7%;弃权10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1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41%;反对106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4%;弃权10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5%。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3329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106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7%;弃权10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42%;反对106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4%;弃权10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4%。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287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5%;反对104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弃权113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32%;反对104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8%;弃权113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0%。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313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7%;反对118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
弃权7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2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58%;反对118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1%;弃权7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1%。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288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109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弃权10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20%;反对109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40%;弃权10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30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109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弃权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55%;反对109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40%;弃权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5%。
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343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反对100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51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09%;反对100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1%;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山东达驰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水发驰翔电气(山东)有限公司65%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340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4%;反对102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弃权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48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91%;反对102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7%;弃权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添旭先生、CHENMANHONG女士、吴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5.01《关于选举陈添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8521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表决结果为当选。
5.02 《关于选举CHEN MANHONG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8540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表决结果为当选。
5.03《关于选举吴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8541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表决结果为当选。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汤新华先生、冯玲女士、缪希仁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汤新华先生、冯玲女士、缪希仁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汤新华先生、冯玲女士、缪希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6.01《关于选举汤新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8535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表决结果为当选。
6.02《关于选举冯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8516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表决结果为当选。
6.03《关于选举缪希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851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涂立强律师、蔡禧嘉律师出席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